法律 「『凡為了攻擊你而造的武器,都必失去功用。審判的時候,凡起來開口指控你的,你都要定他們的罪。這是耶和華的僕人所承受的産業,他們的正義是我所賜的。』這是耶和華説的。」——以賽亞書54:17。 基督徒需要遵守十誡嗎? 《登山寶訓》——「我來不是要廢除,而是要實現」 摩西十誡的第十條有甚麼特別的地方? 耶穌支持公民抗命嗎? 基督徒怎樣看同性婚姻立法? 聖經十誡是甚麽? 言論自由的歷史發展